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43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富马酸亚铁0.2克(相当于铁66毫克)。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 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 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 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 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4 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 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