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杏苏感冒颗粒 |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
生产厂家 | 郑州天宁药业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粒含氯唑沙宗125mg,对乙酰氨基酚150mg。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98 | 国药准字H20113146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
化学成分 | 氯唑沙宗 | |
不良反应 | 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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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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