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88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羟丙甲纤维素,化学名为2-羟丙基醚甲基纤维素。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眼球持续发红或出现刺激。如使用后眼部的上述症状持续超过3天,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必要时去医院检查。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本品禁用于对羟丙甲纤维素及其他辅料如苯扎氯铵等过敏者。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 用后如眼部持续刺激,则停止使用。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他表面,以防污染。本产品含有氯化苄烷胺,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请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授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禁忌。
3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方案使用本品。
4 老人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