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 浦秀 |
生产厂家 | 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5% | 5mg*60片 |
剂型 | 滴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88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羟丙甲纤维素,化学名为2-羟丙基醚甲基纤维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眼球持续发红或出现刺激。如使用后眼部的上述症状持续超过3天,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必要时去医院检查。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本品禁用于对羟丙甲纤维素及其他辅料如苯扎氯铵等过敏者。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 用后如眼部持续刺激,则停止使用。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他表面,以防污染。本产品含有氯化苄烷胺,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请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授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禁忌。 3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方案使用本品。 4 老人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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