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87 |
国药准字H32026469 |
用法用量 |
临睡前,洗净外阴后,用手指将药栓放入阴道深部,每晚1次,一次1粒。 |
口服。3-5岁儿童,一次半包;6-14岁儿童,一次1包;成 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醋酸氯己定20毫克,甲硝唑120毫克,冰片8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0.1克,布洛芬0.1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道反应、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注意事项 |
1.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3.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7.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