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87 |
国药准字H51023918 |
用法用量 |
临睡前,洗净外阴后,用手指将药栓放入阴道深部,每晚1次,一次1粒。 |
1 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 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3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醋酸氯己定20毫克,甲硝唑120毫克,冰片8毫克。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3.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应为1m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