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368 |
注册证号H20171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睡前服。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人需要,剂量逐渐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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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
不良反应 |
1、服后偶见疲倦、药疹、眩晕、潮红、恶心、厌食、水肿、排尿困难、无力、兴奋、震颤和头痛。
2、偶有黄疸的报道,但停药后均可消失。
3、罕见的有多形红斑反应综合征。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激越、焦虑、头痛、口干,均为轻度及一过性的。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3.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但在一些病例中也出现过以下锥体外系症状,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症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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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应用利培酮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因此,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助眠,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服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
3、驾车、操纵机器、高空作业等人员工作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作用,因此在用药初期时,有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2.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道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同类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发生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可考虑暂停使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已有报道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4.对于老年患者、肝病患者、肾病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用法用量】部分。5.由于包括本品在内的抗精神病药物对Lewybody性痴呆或帕金森氏症患者可能增加与抗精神病药物相关的恶性综合征或帕金森样症状的风险,因此医生在处方时应权衡利弊。6.在一项对老年痴呆患者(年龄范围73-97岁;平均年龄85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对于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利培酮组高于安慰剂组。7.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瘸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本品。8.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体重增加。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10.尚未系统评估本品与其它药物合用的风险,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系统的药物合用时应慎重。11.有吸入性肺炎风险的患者在服用利培酮时应特别谨慎。12.抗呕吐作用:利培酮在动物研究中具有抗呕吐作用,该作用同样会发生在人类身上,可能掩盖某些药物过量给药或其他情况如肠梗阻、雷氏(Reye's)综合症和脑肿瘤的症状和体征。1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都有自杀的可能性,因此在药物治疗同时对高危患者进行密切监护是必须的。14.据报道,患有帕金森病或者Lewy小体痴呆患者服用包括利培酮在内的抗精神病药物时。对抗精神病药物的灵敏性增加。灵敏性增加的表现包括混乱、迟钝、经常摔倒、锥体外系症状以及与精神恶性综合症有关的临床特征。15.对于所患疾病可能影响新陈代谢或者血液动力学反应的患者,在服用利培酮时应当谨慎。16.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要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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