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23 |
国药准字H22024440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必要时可包扎,为防止复发,愈后可每隔2~4天涂药一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03毫升,甘油0.03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50毫克,苯佐卡因50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面部及破溃处禁用。3.婴幼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4.涂药后立即洗手。5.糖尿并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6.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4. 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5. 不宜用于破溃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