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华而灵 |
生产厂家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5g*12袋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50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化学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不良反应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请光眼患者禁用。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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