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澳能
生产厂家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制药厂
规格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2%)。 15g
剂型 膏剂 膏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568 注册证号HC20150049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1-2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药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该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化学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每克皮肤膏含卤米松一水合物0.5mg。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疼(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禁忌症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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