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栓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栓0.15g。 | 100ml |
剂型 | 栓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53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