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3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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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①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②肝.肾功能损害;③糖尿病;④哮喘病;⑤癫痫;6偏头痛;⑦未明确该断的阴道出血;⑧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外)9胆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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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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