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897 |
注册证号H2013039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片(50mg),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
不良反应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过敏性反应:很少发生皮疹、潮红、搔痒(<0.1%),须停药。 胃肠道:偶见腹泻、便秘、腹痛、唾液增多(0.1-<5%) 精神神经:偶尔出现头晕、易激惹、头痛、睡眠改变、眩晕等症状;很少有震颤报告。 内分泌:偶有泌乳素增高,当发生溢乳或和男性乳房发育等异常时,必须采取暂停或终止治疗等适当措施。 血液学:偶有白细胞减少。建议监测血常规,若发生白细胞减少应停药。 肝脏:很少发生GOT,GPT,g-GTP和ALP升高。 肾脏:偶有BUN和血肌酐升高。 其他:偶有胸背痛和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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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已知对盐酸伊托必利或产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对那些增加胃肠动力可产生有害作用的疾病,如消化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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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故在使用时应当注意。 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地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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