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元胡止痛片 | 安度芬 |
生产厂家 | 河南省康华怀庆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重0.26g | 0.3g:15m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27 | 国药准字H1093004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
化学成分 | 延胡索、白芷。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300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 2 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 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 3 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 4 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 5 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二周,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 6 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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