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27 |
国药准字H2008031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30~60m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延胡索、白芷。 |
本品主要成份化学名称为:2,3,9,10-四甲氧基-5,8,13,13α-四氢-6H-二苯并[α,g]喹嗪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常用剂量下不良反应较轻,较长期应用也不致成瘾。偶有眩晕、乏力、恶心等反应。用于镇痛时,部分病人出现嗜睡。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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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虽为非成瘾性镇痛药,但具有一定的耐受性。
(2)用于镇痛时,临床较多见病人出现嗜睡状态,因而对驾驶、机械操作、运动员等人员应用本品应慎重。
(3)据报道本类药物曾发生过敏性休克与急性中毒的反应,故应引起重视。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时,应慎重,必要时适当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