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
生产厂家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粒含氯唑沙宗125mg,对乙酰氨基酚150mg。 | |
剂型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96 | 国药准字H20113146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 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 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 癣2~4周,花斑癣2周。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
化学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氯唑沙宗 |
不良反应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 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
禁忌症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 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 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 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 乳。【儿童用药】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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