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99 |
国药准字H20070164 |
用法用量 |
临睡前,洗净外阴后,用手指将药栓放入阴道深部,每晚1次,一次1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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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醋酸氯己定20毫克,甲硝唑120毫克,冰片8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胺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代-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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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 治疗林可霉素或克林霉素所致的伪膜性肠炎,轻症单纯停药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电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给万古霉素口服,每6小时125-500mg,疗程5-10日。复发时可给第二疗程万古霉素。甲硝唑口服或杆菌肽口服也有效;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杆菌肽2.5万单位,一日4次。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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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克霉素过敏者。 2. 深部霉菌感染时。 |
注意事项 |
1.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6.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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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 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 肝、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 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5.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 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7. 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