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17 |
国药准字Z3302085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 1~2岁1粒(0.4克)。2. 3-8岁2粒(0.8克)。3. 9-13岁3粒(1.2克)。4. 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牛磺酸。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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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⑴嗜睡、疲劳、口干、咽干,咽痛,少见有皮肤瘀斑及出血倾向、腹泻、心悸。
⑵少数患者出现药疹
⑶个别患者有烦躁、失眠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 |
禁忌症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该品过敏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⑴婴幼儿、孕妇、闭角型青光眼、膀胱颈部或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及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⑵老年人酌减量。
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