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86 |
国药准字H31020201 |
用法用量 |
锉光病甲后将本搽剂均匀涂抹于患处,每周1~2次,指甲感染一般连续用药6个月,趾甲感染需持续9~12个月。每三个月观察治疗进展,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其化学名称为:顺式-4[3-[4-(1,1-二甲基丙基)苯基]-2-甲基丙烷]-2,6-二甲基-吗啉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霉唑。 |
不良反应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
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和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若药液不慎涂在皮肤上,请用酒精棉球擦除。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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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仅供阴道治疗,切忌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6.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