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91 |
国药准字H11021955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每次1枚放入阴道后穹隆处,隔日1次,连用2次为一疗程。 |
阴道给药。月经干净3-5天后,每晚坐浴后,用戴上塑料指套的手指自行放一片药于阴道深处,七日为一疗程。停药3-5天后,必要时再开始下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替硝唑。 |
氯霉素。化学名称:D-苏式-(—)-N-[α-(羟基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已烯雌酚(E)-4,4’-(1,2)-二乙基-1,2亚乙烯基)双苯酚。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可有下列反应: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潮红、瘙痒等;3.局部反应:如疼痛、刺激、阴道瘙痒等;4.其它:偶见头痛、眩晕等。 |
1.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2.可有尿频或小便疼痛。 |
禁忌症 |
1.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如宫颈、宫体、外阴癌、乳腺癌等),未确证有阴道不规则流血患者、高血压、心脏病及妊娠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8.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生殖器肿瘤可疑者禁用。骨髓造血机能障碍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