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筋伤宁湿敷剂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杭州同大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111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贴敷。根据伤痛部位大小,分别选用45毫米×60毫米或60毫米×90毫米规格的制剂,将含有药液的无纺布贴敷患处,然后用弹性胶布将无纺布覆盖、固定,将伤痛部位全部覆盖为宜。每次贴敷10小时,一日1次。贴敷处一次不超过2贴。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贴敷处出现红、痒、丘疹、水泡或局部皮肤增厚改变。 | |
禁忌症 | 孕妇、幼儿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及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开始用药2小时内应尽量避免挤压,并尽量减少活动,以免药液外流,影响疗效,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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