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昔洛韦乳膏 | 阿昔洛韦乳膏 |
生产厂家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0.3g |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32 | 国药准字H20083917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阿昔洛韦.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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