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片 | 安度芬 |
生产厂家 | 河南前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1g | 0.3g:15m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489 | 国药准字H10930044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300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不良反应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 1 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
禁忌症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1 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 2 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
注意事项 | 1、 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2、 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3、 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4、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1) 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4)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药物过量】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它支持方法。 | 1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 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 3 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 4 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 5 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二周,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 6 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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