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73 |
注册证号H20080282 |
用法用量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 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气雾剂:16岁以上的患者 开始剂量为 轻度哮喘:100-250 µg bid,中度哮喘:250-500 µg bid,严重哮喘:500-1000 µg bid,然后根据治疗效果调整剂量至哮喘控制或降低至最小有效剂量。4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50 µg或100 µg bid。然后根据治疗效果调整剂量至哮喘控制或降低至最小有效剂量。辅舒良喷鼻剂使用前轻轻摇动药瓶。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个鼻孔各2喷,以早晨用药为好,某些患者需每日2次,每个 |
化学成分 |
丙酸倍氯米松 |
药液浓度为0.05%,相当于每喷含丙酸氟替卡松50微克,辅料为:葡萄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苯乙醇、苯扎氯胺、吐温80、稀盐酸、纯水。 |
不良反应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经鼻应用皮质激素后曾有发生鼻中隔穿孔的报道,但极为罕见,通常见于作过鼻手术的患者。与其他鼻部吸入剂一样,本品可引起鼻、喉部干燥、刺激,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和气味。鼻衄、头痛、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面部或舌部水肿曾有报道,罕有过敏性/过敏样反应和支气管痉挛的报道。长期、大剂量经鼻腔给予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全身性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以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对任何种类的丙酸氟替卡松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该药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该药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该药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药的任何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鼻腔感染时,应予恰当治疗。经鼻腔给予过量的类固醇可造成肾上腺功能的显著抑制,如果有证据表明用药超过推荐的剂量,则应在应激或择期手术期间,考虑给予其它全身性类固醇。存在肾上腺功能受损的情况时,若由全身应用皮质激素治疗转换为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必须特别谨慎小心。虽然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可控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但是在受到严重的夏季过敏源激发时,在某些情况下,应进行适当的辅助治疗,特别是要控制眼部症状。不良反应的发生与患者的个体差异和所使用的类固醇不同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