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萘普生片 | 乐瑞卡 |
生产厂家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25g | 150mg*8粒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47 | 国药准字J20160022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①抗风湿,一次 0.25 ~ 0.5g,早晚各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②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每6~8 小时一次,一次0.25g;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 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④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 小时一次。(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3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每日3次。可在1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mg/日,2-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mg,每日2次,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
化学成分 | 萘普生 | 普瑞巴林。 |
不良反应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主要为头晕、嗜睡、共济失调、意识模糊、乏力、思维异常、视物模糊、运动失调、口干、水肿、体重增加及\"思维异常\"(主要为集中精力困难/注意困难)。参见产品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难产或产程延长,故除非另有原因,否则孕妇不宜应用。(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浓度相当于血药浓度的l%,哺乳期妇女不宜用。【老年患者用药】慎用。【药物过量】超量中毒时应予以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及抗酸药,给予对症及支持疗法,并合理使用利尿药。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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