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川贝枇杷糖浆 | 咳特灵胶囊 |
生产厂家 | 武汉金联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每瓶装150毫升。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剂型 | 溶液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27 | 国药准字Z4402126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杏仁香精。 |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滑石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 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本品如有沉淀,请摇匀后服用,不影响疗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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