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 华纳.凯林 |
生产厂家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2.5ml:125mg(以阿莫罗芬计)。 | 1瓶*30克/盒 |
剂型 | 其他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2 | 国药准字H20034043 |
用法用量 | 锉光病甲后将本搽剂均匀涂抹于患处,每周1~2次,指甲感染一般连续用药6个月,趾甲感染需持续9~12个月。每三个月观察治疗进展,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服用方法:服用前,倒入适量饮用水,摇晃让粉剂充分溶解,即可直接服用。 1 瓶 / 天。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其化学名称为:顺式-4[3-[4-(1,1-二甲基丙基)苯基]-2-甲基丙烷]-2,6-二甲基-吗啉盐酸盐 | 磷霉素氨丁三醇 |
不良反应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 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和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若药液不慎涂在皮肤上,请用酒精棉球擦除。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肝病患者、孕妇慎用。甲氰咪胍、灭吐灵会影响本品药效吸收,建议患者不能同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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