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 氟康唑胶囊 |
生产厂家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2.5ml:125mg(以阿莫罗芬计)。 | 0.1g |
剂型 | 其他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2 | 国药准字H20059399 |
用法用量 | 锉光病甲后将本搽剂均匀涂抹于患处,每周1~2次,指甲感染一般连续用药6个月,趾甲感染需持续9~12个月。每三个月观察治疗进展,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其化学名称为:顺式-4[3-[4-(1,1-二甲基丙基)苯基]-2-甲基丙烷]-2,6-二甲基-吗啉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不良反应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 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和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若药液不慎涂在皮肤上,请用酒精棉球擦除。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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