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肌苷片 | 贺普丁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规格 | 0.2g*100s | 0.1g*14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203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化学成分 | 肌苷 | 拉米夫定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慢性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本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本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本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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