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生产厂家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0.1克×100片 100mg
剂型 片剂 片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099 国药准字H21021960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一次2片,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片。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化学成分 布洛芬 布洛芬
不良反应 详细请看说明书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禁忌症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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