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片 | 沙普尔 |
生产厂家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1克×100片 | 500m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99 | 国药准字H2000039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一次2片,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片。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成人一次0.5~1.5g,一日1.5~4.5g,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是贝诺酯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微,可有恶心、胃烧灼感、消化不良、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可引起皮疹。 3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耳聋。4可引起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5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症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6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
禁忌症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和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小儿除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外尽量不用。老年人用药时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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