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片 | 那敏伪麻胶囊 |
生产厂家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1克×100片 | 12粒*1板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99 | 国药准字H1999136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一次2片,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片。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粒。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主要为轻度嗜睡、鼻干、心悸、上腹不适等。 |
禁忌症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明显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 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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