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抗病毒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6支*10ml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811 | 国药准字Z14021194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化学成分 | 扳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羟莘甲腊、羟苯乙脂。 |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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