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肌苷片 | 利加隆 |
生产厂家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MADAUS GmbH |
规格 | 0.2g*100片/瓶 | 140mg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12 | 注册证号H2018106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化学成分 | 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慢性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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