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芬必得 | 氨咖愈敏溶液 |
生产厂家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粒300毫克 | 60ml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89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 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一次7-9毫升 ,10-12岁一次9-10毫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 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0.12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①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 ② 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 |
1 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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