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牛磺酸颗粒 |
生产厂家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复合膜包装,每袋含牛磺酸0.4g,每盒12袋。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国药准字H20055432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1. 2岁1袋。2. 3~5岁1袋半。3. 6~8岁2袋。4. 9~13岁2袋半。5. 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 本品每袋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淀粉、糖粉、50%糖浆、桔子香精。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未见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3.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 当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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