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咪康唑软膏 | 达力士 |
生产厂家 |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 LEO Pharma A/S |
规格 | 18g/支 | 30ml:1.50mg |
剂型 | 膏剂 | 搽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096 | 注册证号H20150664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将本药少量涂于患处皮肤,每日两次,生效后可减少用药次数,每周用药不可超过100 g或60 mL。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尼泊金乙酯、二甲基亚砜、十八醇、吐温80、司盘60、液蜡、注射用水适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各种皮肤反应,尤其是用药部位反应。高钙血症和变态反应鲜有报道。卡泊三醇搽剂的临床数据显示,不良反应在患者中的发生率约为25%。 |
禁忌症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该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及钙代谢失调者应禁用卡泊三醇搽剂。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硝酸咪康唑乳膏。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应避免直接用于面部。建议病人用后洗手,以免无意中将药物带到面部。由于缺乏数据,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功能失调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如果用药超过最大周剂量,可能发生高钙血症。停药后可很快恢复正常。本品因含有丙二醇,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在使用卡泊三醇搽剂治疗期间,建议患者限制或避免过度暴露在自然光或人工光下。只有在医生和患者均认为潜在的利益大于潜在的风险,局部卡泊三醇用药可与紫外照射联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