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片 | 力美松 |
生产厂家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规格 | 0.1克×100片/瓶 | 0.1克×12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80 | 国药准字H20010734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片~1片),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2片),日服二次。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不良反应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症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 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 | 1 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 3 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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