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贝莱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30毫克×20片 | 100ml |
剂型 | 片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16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30mg,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 2.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盐酸氨溴索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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