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达克宁 | 芙璐星 |
生产厂家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规格 | 20克 | 5ml:0.4g |
剂型 | 膏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001 | 国药准字H19991153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避光静脉缓慢滴注,成人每次0.2-0.4g,每日一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 mL-500 mL注射液中。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氟罗沙星。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程度大多轻微。一般为氟喹诺酮类药物常见的副反应,如胃肠道反应、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式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 2 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 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作用。 4 三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 g。 5 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 6.冬季遇冷如有结晶析出,温水中溶化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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