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甲硝唑片 |
生产厂家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2% | 0.2g |
剂型 | 膏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148 | 国药准字H11021060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 用药7天,以防复发 | 1、成人常用量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甲硝唑【化学名】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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