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糖浆 | 沙普尔 |
生产厂家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200mg(布洛芬) | 500mg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0 | 国药准字H2000039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1.5g,一日1.5~4.5g,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是贝诺酯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微,可有恶心、胃烧灼感、消化不良、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可引起皮疹。 3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耳聋。4可引起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5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症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6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和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小儿除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外尽量不用。老年人用药时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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