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糖浆 | 那敏伪麻胶囊 |
生产厂家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200mg(布洛芬) | 12粒*1板 |
剂型 | 其他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0 | 国药准字H1999136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粒。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主要为轻度嗜睡、鼻干、心悸、上腹不适等。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明显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 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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