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布洛芬颗粒 六味地黄丸
生产厂家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200mg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剂型 颗粒剂 丸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08 国药准字Z43020145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化学成分 布洛芬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详细请看说明书
禁忌症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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