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福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琴福 琴福
生产厂家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15g:0.75g 15g:0.75g
剂型 凝胶剂 凝胶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093 国药准字H10970093
用法用量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化学成分 本品每支含布洛芬0.75g。辅料为:薄荷脑、卡波姆C型、无水乙醇、1,2-丙二醇、三乙醇胺。 本品每支含布洛芬0.75g。辅料为:薄荷脑、卡波姆C型、无水乙醇、1,2-丙二醇、三乙醇胺。
不良反应 偶有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偶有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症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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