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口腔崩解片 | 丙氧匹林片 |
生产厂家 |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1g 片剂(口腔崩解) | 2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84 | 国药准字H10970010 |
用法用量 | 将药物含于口腔可迅速崩解,不需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成人一次1片,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萘磺酸右丙氧芬,阿司匹林。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少数病例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便泌、肝功能异常。亦可见头痛、头晕、嗜睡、无力、皮疹、欣快感、幻觉、烦躁不安、视力障碍。长期应用可有肾损害、亚急性疼痛性肌痛,并有可能导致依赖性的可能。 |
禁忌症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萘磺酸右丙氧芬、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1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2有自杀倾向者不能使用。 3正在服用抗抑郁药、镇静药、肌肉松弛剂及其它中枢神经抑制药者慎用。 4服用期间禁饮酒。 5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以免导致药物依赖性。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老年患者剂量应酌量减。 7消化道溃疡患者以及凝血异常的患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一日剂量不能超过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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