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芬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倍芬 立舒
生产厂家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规格 100mg 20g:0.2g
剂型 片剂 凝胶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240 国药准字H10900074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禁忌症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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