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芬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倍芬
生产厂家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 100mg 0.9g*30ml
剂型 片剂 搽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240 国药准字H20184138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均匀涂搽于患处,一次1~3ml,一日2~3次。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洛芬: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有用药部位发生散在皮疹,大剂量应用时,可能出现胃部刺激症状。
禁忌症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胃、十二脂肠溃疡出血者禁用太康海恩酮洛芬搽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酮洛芬搽剂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破损皮肤或患处有化脓性感染者禁用;3.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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