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芬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倍芬 万特力
生产厂家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规格 100mg 45g
剂型 片剂 搽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240 注册证号H20150628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根据患处面积大小,一次1~3ml。一日2~3次,涂布患处,轻轻揉搓。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主要成分是吲哚美辛,其化学名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醋酸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涂擦吲哚美辛搽剂过多时,可出现皮肤瘙痒、脱屑。停药后自行消失。
禁忌症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1.吲哚美辛搽剂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吲哚美辛搽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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