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10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三至四次,或遵医嘱。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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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一般不影响使用;极个别病人有头昏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1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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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破损部位。2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4本品不推荐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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